2017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必考知识指导:公文的构成要素及格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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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涉及的学科有很多,其中公文也是必考学科之一。在公文考查的知识点中,公文的构成要素及格式规范是其中的高频考点也是重要考点,不管是就公文整体内容还是出题者的出题方向来说,公文的构成要素及格式规范是大家必须掌握和理解的内容。大家在学习这一个板块的时候,一是要细致认真,二是注重每一点的考点的把握,不能盲目识记。在这里,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广大考生分析一些考点,帮助大家掌握考试考点及学习方法,助大家一臂之力。
重要考点一:公文的构成要素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第九条规定: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讲解部分】
这部分大家主要掌握公文的构成要素有哪些,排除哪些不属于公文的构成要素,尤其是《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定。出题很直接很简单,就是给出题目直接选择或判断哪些属于公文的构成要素。
重要考点二:公文构成要素的格式规范
公文的各构成要素按照《格式》划分为版头、主体、版记三个部分。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头,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下、末条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记。页码位于版心外。
版头部分
1.份号
份号是指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份的顺序编号。并不是所有的公文都需要编制份号,《条例》规定:“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编制份号的目的是准确掌握公文的印制份数、分发范围和对象。当文件需要收回保管或销毁时,就可以对照份号掌握其是否有遗漏或丢失。
如需标注份号,一般用6位3号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考点点拨:
(1)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
(2)一般用6位3号阿拉伯数字,不足位用0代替,如000005。
(3)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4)位于版心左上角第一行的位置。
2.密级和保密期限
秘密等级是标识公文保密程度的一种标志。保密期限是对公文密级的实效加以规定的说明。《条例》规定:“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根据国家保密局发布的《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十年。”
如需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如“密级★1年”。
考点点拨:
(1)秘密不超过10年,机密不超过20年,绝密不超过30年。
(2)密级用3号黑体字,保密期限用阿拉伯数字,不设虚位,如“密级★2年”,不能写成“密级★02年”。
(3)密级与保密期限之间用红色五角星隔开。
3.紧急程度
紧急程度是指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如需标注紧急程度,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考点点拨:
(1)3号黑体字
(2)平件、加急、特急(注意:不是平急;平件不用标注)
(3)电报:平急、加急、特急、特提
4.发文机关标志
发文机关标志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二是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如需同时标注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一般应当将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如有“文件”二字,应当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以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为准上下居中排布。
考点点拨:
(1)广东省人民政府文件(发文机关全称加“文件”二字)
(2)中共中央文件(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
(3)“文件”二字可省略,直接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比如广东省人民政府、总共中央。
(4)注意联合行文的发文字号书写。所有机关都写上时注意排版格式;直接用主办机关。
5.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如“国发〔2012〕12号”,“国发”是国务院机关代字,“〔2012〕”代表年份,“12号”是文件的发文顺序号。
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考点点拨:
(1)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的组成顺序不可乱。
(2)年份要用全称,如2012,不能简写为12
(3)发文序号是几就是几,不设虚位,不用“第”字,如5号,不能写成05号或者第5号。
(4)六角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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