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会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详解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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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征收的方式
1、查账征收
账务健全
2、查定征收
规模较小、产品零星、但能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数量
3、查验征收
财务制度不健全,生产经营不固定、零星散、流动性大
4、定期定额
小型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
应纳税额的核定与调整
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纳税额的情形:
依照可以不设置账簿(无账可查)
依照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无账可查)
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无账可查)
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
缺不全,难以查账的(有账但记账不准确)
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
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一错再错)
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无理由偏低)
税收征收措施
一、责令缴纳
(1)适用情形:
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
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缴纳所担保的税款,可责令其限期缴纳
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可在纳税期之前责令其限期缴纳
(2)未按规定缴纳,按日加收滞纳金
滞纳金=应纳税款×滞纳天数×0.5‰
滞纳天数:自纳税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缴纳税款之日止
二、责令提供,纳税担保
(1)方式
保证、抵押、质押
(2)适用情形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之前经责令其限期缴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财产的迹象
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
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
【注意】对“罚款”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无须提供担保
(3)范围
税款;滞纳金;实现税款、滞纳金的费用
初会的经济法基础科目主要考点都是靠大家记忆背诵的,教材里涉及到的重要内容还是需要大家花费时间去学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是入门财会的基础,报考的人数自然逐年递增,但考生不要有心理压力,考试是跟自己比赛,只有突破自己才会取得胜利,自己才会有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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