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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会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详解1

2019年08月09日 12:07:12来源: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
导读:大家在练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习题时有没有感到吃力呢?习题是巩固提升的过程,在此之前考生还是需要牢牢掌握知识考点,打好基础。

小编每次更新内容都会强调知识点的重要性,所以今天特意带来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供大家学习,知识点的学习集中在备考初期及考前冲刺,在这两个过程中大家一定要掌握好学习进度,考生也可以关注坦途网初级会计师职称考试频道学习各个章节的重要内容。

税务行政复议审查与决定

1、审理人员

2 名以上工作人员

2、听证

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

应当公开举行,但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

听证人员不得少于 2 人,听证主持人由行政复议机构指定

3、撤回

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以前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但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申请复议

4、审查时限(受理后)

有权处理:30 日内依法处理

无权处理:7 日内逐级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5、复议决定

维持决定: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

履行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6、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7、推定撤销

被申请人不按照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8、责令重新作出

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

【注意】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做出与原行为相同的行为,原行为违反法定程序而撤销的的除外

在 60 日内重新作出;情况复杂,可以延期,延期不得超过 30 日

9、决定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 日

10、发生效力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知识点【税务行政复议审查与决定】配套习题

【判断题】在税务行政复议中,被申请人不按照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初会的经济法基础科目主要考点都是靠大家记忆背诵的,教材里涉及到的重要内容还是需要大家花费时间去学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是入门财会的基础,报考的人数自然逐年递增,但考生不要有心理压力,考试是跟自己比赛,只有突破自己才会取得胜利,自己才会有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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