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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司法考试刑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5

2019年06月19日 11:02:25来源:司法考试网
导读:在2019年的法考刑法中,案例分析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坦途网小编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掌握这一部分,整理并分享刑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坦途网司法考试频道小编今天整理并分享刑法的案例分析及详细答案解析,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把重要的案例分析部分研究的彻底,备考2019年国际司法的考试任重而道远,努力吧!下面来练习坦途网小编的分享吧!

刑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一、案情:被告人:甲某,男,1969年生,曾在1995年9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2001年1月被依法适用假释。

被告人:乙某,男,1978年生,曾因故意伤害罪于2002年12月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

被告人:丙某,男,1990年10月生,系某中学学生。

2006年4月的一个星期天,甲某、乙某叫上乙某的堂弟丙某三人共谋前往丁某家行窃。甲、乙二人入户,丙某在门口负责望风。恰逢户主丁某(女)外出回家,在门口放哨的丙某给室内的甲、乙二人发出“有人,快跑”的信号之后,急忙逃走。丁某进家,甲、乙二人来不及躲避,甲某便从卧室跳出,捂住丁某的嘴将其按倒在地;乙某从地上捡起一个酒瓶朝丁某头上砸了一下,见酒瓶破碎,又从地上捡起一把菜刀,用刀背朝丁某的脖子、背部连砍两下,致丁某当场昏迷,然后携带相机等高档物品及现金人民币2300多元仓皇逃走。被害人花去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6300元,造成误工损失费3600元,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另甲某被捕后主动交代曾经在2000年元月即春节期间到亲戚家串门时奸淫了邻居家一名11岁幼女的犯罪事实。

请分析上述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以及处理本案时应注意的问题。

二、案情:姚某因在家中偷偷开设赌场,被于某告发,司法机关将姚某抓获归案。法院在2005年7月以赌博罪判处姚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姚某一直伺机报复于某。2006年8月25日,姚某找到其在某射击场工作的表兄刘某,谎称准备和朋友上山去打猎,想借刘某的枪用。射击教练员越某即将自己的射击教练枪借给姚某。但同时提出:若姚某免除刘某借其5000元的债务,就给姚某10发真子弹。姚某思考后答应,拿到枪后,将子弹上膛,准备去报复于某。在寻找于某的途中,姚某遇朋友贾某。贾某问姚某:“急匆匆的去干啥?”姚某答道:“于某不是东西,害得我被判3年,我找他算账去。”并掏出手枪晃了一下。贾某对于某也不满,就说于某正在家里养病。姚某遂赶往于某家,到于某家后,姚某踹开门,冲进于某的卧室,朝着床上睡觉的于某就打了一枪,结果将在于某旁边也在睡觉的儿子打成重伤。姚某见到此情景后突生悔意,不再开枪,急忙抢救,于某的儿子幸免于难。

问题:

试分析上述案件中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三、案情:夏某系某市民政局财务处出纳员。2007年初,市人民政府委托某建设银行发行建设某市的奖券,每张30元,5年还本。中一等奖者奖给三室一厅的住房一套,中二等奖奖给二室一厅的住房一套。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均可购买,购买时不留印鉴,买后也不挂失,并要求开奖前一天,各单位必须将本单位购买的奖券全部登记封存。

该民政局代职工购买了一部分奖券,后因部分职工有意见,财务处在开奖前,从不愿购买奖券的职工手中将奖券收上来,作为本单位购买的奖券。但在开奖的前一天,财务处没有将奖券登记封存。2007年3月17日中奖号码公布,夏某发现自己负责保管的奖券中,有一张中了一等奖,号码是336637.夏某乘人不注意,用30元将这张中一等奖的奖券偷换出来。这张奖券是从某一不愿购买的职工手中收上来的。很快,全单位职工都知道本单位买的奖券中有一张中了一等奖,可在夏某保管的奖券中却没有这张奖券。局领导得知这一情况后,多次找夏某谈话。开始,夏某矢口否认,拒不坦露真情,后来实在瞒不住了,才于9月27日将那张奖券交了出来。

问题:

1.夏某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构成何罪?如不构成,说明理由。

2.夏某的行为处于何种犯罪形态?为什么?

3.假设作为单位的这部分奖券在开奖前被盗窃犯朱某盗走,后来朱某发现有一张中了一等奖,一张中了二等奖,两套住房已为朱某领取。朱某案发,两套住房的价值是否包括在朱某的盗窃数额内?

4.假设夏某所在的单位属于某民办大学,则夏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则构成何罪?如不构成,请说明理由。

四、案情:2008年3月5日,杨某与白某共谋潜入有名的富商宋某家行窃;2008年3月10日深夜,杨某在宋某家阳台下放风,白某爬上宋某家阳台,用万能钥匙开门进入屋内。白某将屋内能找到的现金和贵重物品装入事先准备好的袋中后,正准备离开时,发现卧室的门虚掩着。白某悄悄进入卧室,发现一长发女子正在酣睡。白某色心大起,扑到女子身上欲行强奸,女子被惊醒拼命反抗。挣扎中女子的衣服被撕破,白某这才发现原来此人是一名男子,大吃一惊的白某抓起身边的口袋就跑,该男子看见白某手中的口袋明白过来,对白某紧追不舍。白某掏出随身携带的自制土枪转身向男子射击,正中男子腹部。男子受伤倒地,白某趁机逃出,招呼杨某一起逃走。

男子报案后,公安机关很快将杨某和白某抓获。在对杨某和白某询问的过程中,杨某和白某百般抵赖,不肯承认犯罪事实。负责此案的侦查人员高某为使案件顺利破获,用警棍击打白某的手臂,并且在打得红肿的手臂上浇上开水。白某忍受不住,供述了作案工具和赃物的存放地点。根据白某的供述,高某找到匕首一把、万能钥匙一串和赃款若干。后来白某因手臂肌肉坏死而导致双手被截肢。

问题:

请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上述案例中杨某、白某和高某的各种行为及相关事实分别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案情:2007年11月1日22时25分,杜某驾驶一辆辽AT4758捷达出租车,在沈阳市远大路鑫百万宾馆附近搭载两名要求到南湖市场的男性乘客姜某和李某,当车行至旺德建材超市旁时,坐在副驾驶员位置的姜某要求杜某将车停靠在旺德超市后面的铁门边,当车尚未停稳时,姜某持一把长约20公分的水果刀与李某对杜某实施抢劫,两人从杜某身上抢走现金500余元和诺基亚手机一部,并将车钥匙扯下丢出窗外,后下车逃跑。杜某从地上拾回钥匙发动汽车时,两男子已不知去向。杜某随即驾车寻找,在居然家居建材区D1-40号门前的草坪,发现姜某和李某正要坐唐某的摩托车逃走,杜某趁摩托车未启动,用车头撞在摩托车前轮上,两男子被迫跳下摩托车,往南湖布艺城方向逃跑,姜某拿出刀边跑边持刀回头朝杜某挥舞,杜某又继续驾车追赶,将姜某逼在一处栏杆内僵持了10秒钟左右,后姜某又向布艺城的西边楼梯台阶上跑去,杜某驾车紧随其后将其撞倒在第三级台阶处,姜某倒地当场死亡。案发后,杜某拨打“110”报警,向公安机关如实交代了案件发生的整个过程。经法医鉴定,姜某系因巨大钝性外力作用导致肝、脾、肺等多器官裂伤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

问题:

请根据刑法规定与刑法原理,对杜某、姜某、李某、唐某的行为进行全面分折。

六、案情:马某和徐某二人商议组织妇女卖淫,便以开餐馆的名义从外地招募了7名女服务员。不久,马某和徐某二人便要求7名服务员向客人提供色情服务。其中的一名女服务员康某坚决不肯,提出不干了。马某和徐某一怕康某动摇“军心”,二怕康某走后泄露了他们的犯罪行为,便将康某关在一间小房间里,二人轮番对其进行威逼和利诱,见康某仍不动摇,马某想出了一个阴险的主意。马某找来服务员钱某,要她以同乡的身份去给康某送饭吃并劝说康某,同时交给钱某一包催情药,要她事先将药拌在饭里让康某一并服下,并告诉钱某事成有赏。钱某依计从命行事。康某感念同乡之情,果然中计将饭吃下,但仍然不同意卖淫。钱某出来告知马某,马某心中窃喜,一会儿进入禁闭康某的房间时,果见康某已经药性发作,马某便趁机顺利地与康某发生了性关系。康某清醒过来以后,才知道上了当。马某还趁机在一旁劝说:事已至此,你再坚持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康某虽然心中非常悲愤,但仍假装答应卖淫。马某便将其从被关押的房间中放出。康某出来不久就偷偷跑到公安局报了案。

问题:

1.马某和徐某的行为分别构成哪几种罪?为什么?

2.对马某和徐某应如何进行处罚(只答处罚原则)?

3.钱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构成何罪?

4.如果康某清醒过来后趁马某不备将其打死或者打成重伤,是否属于针对强奸的正当防卫?为什么?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整理的司法考试模拟题刑法的案例分析部分了。司法的考试在即,希望各位考生能够多多练习重要考试知识点试题,争取在接下来的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如果屏幕面前的您还想了解更多法考相关资讯问题,可以多多关注坦途网的分享,最后祝大家在考试中旗开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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