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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自考《政府与事业会计》复习笔记1

2018年09月18日 09:44:55来源:自考考试网
导读:2018年自学考试正在紧张的备考当中,小编今天整理的是《政府与事业会计》的知识点,不知道相关考生复习的如何了?小编希望通过今天的分享,能够帮助考生们梳理知识点。

>>2018年自考知识点:2018自考《政府与事业会计》复习笔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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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的对象和任务

一、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的概念

(一) 概念:

1、会计主体:

(1) 政府财政部门(总预算会计)

(2) 行政单位(行政单位会计)

(3)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会计)

2、核算对象:

(1) 政府财政资金活动

(2) 单位业务资金活动

3、会计职能

(1) 核算

(2) 监督

(3) 分析P5

(二) 会计按其适用范围和核算对象,可分为企业会计和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

会计适用范围核算对象单位特征

企业(企业会计)

生产经营资金以盈利为目的

政府、行政与事业单位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

预算资金

单位业务资金不以盈利为目的

二、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的特点(简答题准备,P3)

(一) 主要特点:与预算管理相适应,核算预算和业务收支,计算收支余缺,并以收支结余核算为中心。

(二) 具体特点:

1、 与国家预算管理相适应,以预算和业务收支为主要核算内容。

1)预算收入、预算支出

2) 业务收支:事业收入(支出)、经营收入(支出)

2、 以收付实现制为主,兼有权责发生制的结帐基础。

会计主体结帐基础

政府财政部门收付实现制

行政单位

不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权责发生制

3、主要核算有关收支结余,一般不进行成本核算。(注意一般二字)

1) 有些事业单位如科研、医疗机构可以进行成本核算,是为了考核经济效益,促进节约。

2) 企业进行成本核算是为了计算盈亏。

三、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的意义P5

看三条纲目,即可。

距离10月20日和21日的考试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小编希望各位考生能够在备考阶段中多多增加考试经验,复习全面,争取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自学考试模拟题,请登录坦途网自学考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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