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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自学考试《房地产经济学》知识点8

2018年09月03日 10:08:48来源:自考考试网
导读:2018年自学考试即将到来,小伙伴们准备好了吗?小编今天整理的是自学考试《刚地产经济学》的复习笔记,希望各位考生能够把握好最后的复习阶段,争取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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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1、依照城市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房地产交易的形式不包括:房地产开发

2、书面租赁合同签订后,依法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是:出租人和承租人

3、房地产转让、抵押时、要求: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4、城市房地产买卖中,仍属于国家。不能转移给受让人的是土地所有权

5、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房地产可以设定抵押的是:某国有企业的厂房

6、以下各项不属于抵押权人的义务的是:保持抵押房地产的价值(不属于)不得妨碍抵押人依法行使对抵押房地产的占有、使用、收益权,不得单方扩大抵押人担保范围,增加其负担、在抵押权实现后,如果变卖抵押房地产的价款清偿主债后有剩余的,应当将剩余部分返还给抵押人

7、属于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况是:出让年限届满而未续期、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提前收回、因逾期未开发而被无偿收回

8、房地产转让的条件之一是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

9、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一定期限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该期限是:30日

10、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11、依照法律规定,下列各种形式中哪种房地产是允许转让的: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转让时房屋已建成,并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房屋所有权证书

12、房屋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房地产开发商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办理预售登记

13、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若预购人将其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14、在我国,房屋赠与是:无偿的

15、在我国,房屋赠与人主要是公民

16、典契没有约定典期的,原则上作绝卖处理,不得赎回房屋的,情况是出典人超过30年回赎期限

17、《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施行后,交换房屋未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发生纠纷后一般可认定换房行为没有效力

18、属于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而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情况的是:经批准转让土地用于行政法规规定的用地、根据城市规划土地使用权不宜出让的、同一宗土地上部分房屋转让而土地使用权不可分割转让的

19、房地产转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与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最后年限的关系是:不能超过

20、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进行房屋预售的条件是已确认讯息工期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并且可以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额的25%

21、下列房地产可以设定抵押的是:未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22、以下所列为可以出租房屋的是:共有房屋共有人同意的

23、房屋预售在实践中最基本的问题是:预购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24、出典房屋的典期一般决定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

25、下列各项中属于房地产抵押权人应履行的义务是:不得单方扩大抵押人担保范围

26、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所有人以营利为目的将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27、法律规定,房屋赠与合同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是:登记之时

28、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9、民间所说的:房不计租,钱不计息,所指的法律关系是:房屋出典

30、房屋交换的实质是:房屋买卖

由于自学考试涉及的知识点和考试内容较多,因此,需要考生们能够在复习时做好复习计划,安排好自己每日复习的知识点,提高复习效率,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自学考试模拟题,请登录坦途网自学考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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