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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自学考试《国际投资法》考试大纲3

2018年08月10日 11:41:01来源:自考考试网
导读:自学考试作为一种在职或跨专业提升学历的考试,一直备受广大考生关注。小编今天整理的是2018自学考试《国际投资法》的考试考试大纲,希望各位考生能够根据大纲充实知识点,考出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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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国际投资的企业形式

【教学目的与要求(Session Objectives)】

掌握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投资合同和章程等基本概念。了解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形式和设立方式。

【教学重点(Key Points)】

本章的重点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形式和合作经营企业形式。

【课时安排(Teaching Hours)】

课堂讲授:6课时

【教学内容(Session Outline)】

第1节  合资经营企业

一、合资经营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1.外国合营者与当地合营者共同举办

2.合营双方共同投资

3.合营双方共同经营管理

4.合营双方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二、合资经营企业的法律性质和组织形式

1.企业依其法律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股份式合营企业和契约式合营企业;

2.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可分为公司和合伙两类。

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1.概念和法律性质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股份式合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中国的法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2.组织形式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四、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1.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

2.在我国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

3.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

五、合资经营企业的作用

六、案例分析

【思考题(Questions)】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法律特征和组织形式分别是什么?

2.我国关于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规定是什么?

第二节  合作经营企业

一、合作经营与合作经营企业的概念

二、合作经营企业的法律性质

对于合作经营企业的法律性质,国际上通行的实践是将它们作为一种无法人资格的合伙来对待。我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可以根据合作各方的意愿,组成法人(也称法人式合作企业),也可以不组成法人(也称非法人式合作企业)。是否组成法人由合作各方在合作企业合同中规定。

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法律特征

依法以合同约定投资或者合作条件;依企业性质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依合同约定分配收益与回收投资,承担风险和亏损。

四、合作经营企业的作用

【思考题(Questions)】

1.试区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与合资经营企业的不同。

小编希望考生们能够重视考试,将复习计划落实在每天的复习当中,争取一次通过自学考试!以上就是小编今天分享《国际投资法》的考试大纲了,如果还想了解更多2018年自考模拟题,请登录坦途网自学考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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