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8年自学考试免考转考手续办理
>>自学考试免考转考手续:江苏2018年自学考试免考转考手续办理
根据《江苏省2018年上半年社会自考报名指导手册》中,提到的江苏办理免考转考注意事项如下:
免考:请在12月1日——12月4日之间先在报名系统内,提交申请,再去自考办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去办理。
免考申请程序及审核要求
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向市、县(市、区)考办提出申请,并填写《课程免考审批表》,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和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历证书的认证要求与本科报考资格的审核相同)。
2.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自学考试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3.持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申请免考者,成绩单上考试学校必须与毕业学校一致,且考试时间应在在读期间或毕业两年以内。
4.课程免考审核工作由县(市、区)考办进行初审,合格者送市考办复审。初、复审的办法与要求与本科报考资格审核基本相同。最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各主考学校进行终审。
更多关于自考招生政策、考前辅导、模拟真题、成绩查询等相关资讯,坦途网自考频道将实时为广大学子更新,预祝各位考生都能取得理想的成绩,鹏程万里。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坦途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 2019上海市自考主考学校审核地点及开考专业01-31
- 2019年上半年江苏省自考办理转考通知01-30
- 2019年上半年湖北省自考办理转考通知01-29
- 2019年惠州自考办理转考通知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