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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考制度分享

2016年12月14日 15:26:14来源:坦途网资讯站
导读:参加自考的学员,你们了解相应的制度吗?现在坦途自考网为大家进行详细的分享,如果你正在备战该项考试,现在就来了解一下相应政策吧。

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现在就职对学员的学历要求越来越高,为此自考成为很多学员的选择,那么该项考试有哪些制度政策呢?现在坦途自考网为大家进行分享。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加快,社会需要大批专门人才,对学习的愿望十分强烈,已有的高等教育形式难以满足社会的需求。在小平同志提出的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教育部着手组织研究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198010月北京市政府作出“关于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核制度的决定”。于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主要有专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试题(包括副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属绝密材料。 

各专业考试计划的安排,专科(基础科)一般为34年,本科一般为45年。 

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每门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科目的考试。 

当然除了这些内容之外,还有一些自考需要注意的事项,那么你想要了解吗?后期坦途自考网将陆续为大家分享。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坦途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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