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高频考点讲解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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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案功能评价系数计算公式为:
某方案功能评价系数=该方案评定总分/各方案评定总分之和;
式中:某方案评定总分=∑(各功能重要系数*该方案对各功能的满足程度得分);
计算各方案的价值系数的计算公式为:
某方案价值指数=该方案功能评价指数/该方案成本指数;
功能价值的分析
功能的价值计算出来以后,需要进行分析,以揭示功能与成本的内在联系,确定评价对象是否为功能改进的重点,以及其功能改进的方向及幅度,为后面的方案创新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功能价值的分析根据功能评价方法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功能成本法中功能价值的分析。
在功能成本法中,功能的价值用价值系数V来衡量,其计算公式是:
V=F/C;
根据上述计算公式,功能的价值系数有三种结果:
(1)V=1.此时功能评价值等于功能目前成本。这表明评价对象的功能目前成本与实现功能所必需的最/低成本大致相当,说明评价对象的价值为最佳,一般无需改进。
(2)V<1,此时功能目前成本大于功能评价值。表明评价对象的目前成本偏高,这时一种可能是由于存在着过剩的功能,另一种可能是功能虽无过剩,但实现功能的条件或方法不佳,以致使实现功能的成本大于功能的实际需要。这两种情况都应列入功能改进的范围,并且以剔除过剩功能及降低目前成本为改进方向。
(3)V>1,此时功能目前成本低于功能评价值。表明评价对象的功能目前成本低于实现该功能所应投入的最/低成本,从而评价对象功能不足,没有达到用户的功能要求,应适当增加成本,提高功能水平。
2.功能指数法中功能价值的分析。
在功能指数法中,功能的价值用价值指数VI来表示,其计算式是:
VI=FI/CI;
此时根据计算结果又分三种情况:
(1)VI=1.此时评价对象的功能比重与成本比重大致平衡,合理匹配,可以认为功能的目前成本是比较合理的。
(2)VI;
(3)VI>1,此时评价对象的成本比重小于其功能比重。出现这种结果的原因可能有三个。
第1个原因是由于目前成本偏低,不能满足评价对象实现其应具有的功能的要求,致使对象功能偏低,这种情况应列为改进对象,改善方向是增加成本;
第2个原因是对象目前具有的功能已经超过了其应该具有的水平,也即存在过剩功能,这种情况也应列为改进对象,改善方向是降低功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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