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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考点:医药处方开具

2019年07月15日 14:48:55来源:执业药师考试网
导读:执业药师的考试还一段时间,相信大家都在进行紧张的备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篇执业药师考试知识点,现在我们就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距离考试时间越来越近了,相信很多考生都在紧张的备考当中,小编也为大家准备了资料,在坦途网执业药师考试频道还有很多考试资讯和执业药师考试模拟题,现在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这篇文章的内容吧!

1、购进同一通用名称药品品种的限制: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的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

2、开具处方时使用药品名称的要求:(1)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2)院内制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3)药品习惯名称:卫生部公布。

3、处方有效期:(1)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2)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4、处方一般用量:(1)一般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2)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3)处方用量延长规定: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4)特殊管理药品处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5、不同情况及剂型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的用法和用量:

(1)门(急)诊一般患者: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为不得超过7日量;其他剂型不得超过3日量。第1类精神药品:同麻醉药品(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不超过7日常用量,延长需要注明理由。

(2)门(急)诊癌症疼痛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麻醉药品和第1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为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3)住院患者:麻醉药品和第1类精神药品处方逐日开具,为1日常用量。

(4)特别需要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为一次常用量,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为一次常用量,医疗机构使用。

6、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处方和调剂处方的要求

(1)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普通处方时,需同时打印纸质处方。

(2)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处方经签名后有效。

(3)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核发药品时,必须核对打印处方无误后发给药品,并将打印处方收存备查。

这篇文章的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相信大家在这篇文章中都学到了新的内容和知识,对于我们的复习没有捷径可以走,只有我们脚踏实地的去备考和学习,我们的知识掌握才会牢固,希望通过大家的努力在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中大家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坦途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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