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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主体

2018年06月05日 10:05:54来源:执业药师考试网
导读: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全面复习进行时,各位考生是否有全力以赴呢?坦途教育网的小编会一直帮助大家全力复习,准备学习资源,本文的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知识点,给大家作为复习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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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主体。

法定报告主体:药品生产企业(包括进口药品的境外制药厂商)、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是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法定报告主体。

以上就是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需要掌握的部分考点,考生在掌握这些知识点的同时结合相应的习题练习,就可以更好理解相关知识点。距离考试还有大约4个月时间,相对来说时间较为充裕,即使是没有准备好的小伙伴同样可以利用这段时间进行补救。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疑问,也可以通过坦途网执业药师考试频道进行详细了解,小编会及时更新考生需要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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