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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章节笔记(1)

2017年02月11日 18:12:12来源:执业药师考试网
导读:2017年的执业药师考试将会在10月份举行,相信很多考生已经进入了紧张的备考阶段。坦途网编辑整理了【2017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章节笔记】,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

第一节 概述

一、印鉴卡用途

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以下简称《印鉴卡》),并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二、申请《印鉴卡》的必备条件

()有与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的诊疗科目;

()具有经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的、专职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有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

()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

三、印鉴卡有效期

《印鉴卡》有效期为三年。《印鉴卡》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医疗机构应当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重新提出申请。

第二节 印鉴卡的申请程序、审批主体、变更手续

()审批主体

医疗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

()申请程序

①医疗机构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办理《印鉴卡》申请

②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的申请后,应当于4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③对经审核合格的医疗机构可发给《印鉴》,并将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情况抄送所在地间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④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名单向本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通报。

小编将会陆续更新【2017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章节笔记】,请大家持续关注坦途网。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坦途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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