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药事管理与法规:擅自生产、收购、经营毒性药品的处罚
导读: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即将于20月14-15日进行,不知今年备考的小伙伴准备的怎么样了?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药事管理法规的一些重要的考点,希望大家在此刻这个学习备考阶段可以不骄不躁,踏踏实实的进行基础知识的夯实,坦途网执业药师考试频道会一直在你身边给你保驾护航~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法规考点:2017药事管理与法规:擅自生产、收购、经营毒性药品的处罚
擅自生产、收购、经营毒性药品的处罚:
单位或者个人擅自生产、收购、经营毒性药品的,法律责任包括:
①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没收其全部毒性药品;
②并处以警告或按非法所得的五至十倍罚款。
以上就是整理的全部内容,希望大家每天都有新的进步,每天都有新的收获,坦途网执业药师考试频道祝愿大家在今年的的考试中可以一举拿下执业药师考试合格证~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坦途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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