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10名公告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是省委省政府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和理论骨干的学校,是学习宣传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重要阵地,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校(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校(院)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校(院)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考录公务员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9个;招聘计划专业技术岗位10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hnrst.gov.cn)、湖南省委党校网站(http://www.hnswdx.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3月22日至4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
长沙市岳麓区白云路386号,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人事处(综合大楼508室)。
3.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委党校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其中应聘教研部门专职教师、研究中心岗位人员还需下载填写《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科研成果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邮寄报名材料: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我校(院)人事处并电话联系确认,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邮寄地址附后)。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委党校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其中应聘教研部门专职教师、研究中心岗位人员还需下载填写《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科研成果登记表》一式两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及所获奖励证书等原件不寄送,考试时请携带相关材料原件以备核查),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3张。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8年8月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8年1月1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委党校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①应聘教研部、研究中心岗位:采取试讲和科研成果量化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教研部岗位的试讲占综合成绩的70%、科研成果量化评分占综合成绩的30%;研究中心岗位的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科研成果量化评分占综合成绩的40%)。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和科研成果量化评分。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课堂控制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科研成果量化评分:依据《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科研成果量化评分标准》(附件4)量化评分。
②应聘图书馆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每科总分100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各占50%。其中 公共科目笔试主要测评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评应聘岗位专业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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