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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监理师合同管理核心考点分享8

2019年08月12日 10:40:09来源:监理工程师考试网
导读:2020年监理师考试已经开始备考了,你如果还没开始就不应该了哦~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监理工程师考点分享,希望可以有效帮助你们备考合同管理科目。

2020年监理师考试正在紧张备考中,你准备的如何了呢?非常时期让我们来一场核心考点的梳理。下面坦途网监理工程师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试核心考点,希望同学们不要错过,备考多多加油哦~ 

诉讼:如果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约定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则只能通过诉讼作为解决争议的终方式。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监理工程师考点分享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既涉及地域管辖,也涉及级别管辖。

1、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不同级别人民法院受理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权限分工。

2、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在受理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权限分工。对于一般的合同争议,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也允许合同当事人在书面协议中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建设工程合同一般都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专属管辖,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诉讼中的证据:证据有下列几种: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的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

备考有方法,学习有技巧。后面坦途网小编还会为大家带来更多监理工程师考试的考点积累以及模拟题练习,相信这些资讯是你们需要的,不要犹豫啦,赶紧来坦途网自取相关备考资料吧。另外,我们这里的资讯都是免费为同学们提供的哦,是不是很惊喜呢?加油吧,相信你们可以早日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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