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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导游资格考试政策法规考点精讲:合同订立的程序

2017年08月14日 18:02:15来源:导游资格考试网
导读:距离2017年导游考试还有不到100天,大家已经进入大积极备考的阶段明显阶段除了对基础知识的把控还有注意实践做题的练习。大家在进行阶段性考点记忆以后不要忘记利用课余时间进行习题巩固!下面坦途网小编为大家到来2017年导游资格考试政策法规考点精讲,希望对正在备考的大家能有所帮助!

>>导游资格证《政策法规》模拟题:2017导游资格考试政策法规考点精讲:合同订立的程序

1、要约

A、概念: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即要约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主动的意思表示。在商业活动和对外贸易中,称为发价、发盘、出盘、报价等。也称订约提义

B、构成要约的条件

a.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

b.要约必须以缔结合同为目的。

要约是一种法律行为,要约一经承诺合同即成立;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内受要约的约束。例如:1、要约人不得把同一要约同时向第三人提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形如一稿两投问题);2、要约人一般不得撤回、变更或限制要约,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前,可以撤回自己的要约,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先于要约到达,或与要约同时到达方为有效;3、要约一般是向特定的人提出,但也可以向非特定的人提出。

案例分析:陈碧霞与江西乐平市体委的体育彩票,请勿摇摇摆摆案例分析。

C、要约邀请

概念: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特点:a.是一种意思表示。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处于预备阶段。

b.表达的内容是希望他人向自己要约。(“要约要约邀请的本质区别)

在发生要邀请后,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只要没有给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如征婚广告案例分析。

种类: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5种形式(《合同法》规定)。而悬赏广告、投标、拍卖、自动售货机等作为要约。

区别:a.、意愿区分确认(当事人实施行为的主观意愿是要约要约邀请”);

b、主要条款确认;

C、交易习惯确认。

2、承诺

A、概念:承诺是指受约人无条件地接受要约人所提出的要约条款,并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也称接受提议

B、承诺的条件

a.承诺必须由受约人做出。

b.承诺必须在要约有效期内向要约人做出。

c.承诺必须与要约内容完全一致(实质性变更即为新要约,非实质性变更承诺有效)

d.承诺必须表明与要约人订立合同。

承诺是一种法律行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人,合同便宣告成立。承诺一般不能撤回,如果撤回承诺,其通知应先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时,撤回通知方可有效。

C、承诺的方式

a.通知(明示)的方式(口头、书面形式)

b.默示的方式

通过行为本身去表示承诺。默示不同于单纯的缄默或不行动。缄默或不行动是指受约人没有作任何意思表示,也不能确定其具有承诺的意思。默示是通过行为来表示:如交易习惯;要约要求。

案例分析:案例库案例8分析。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2017年导游资格考试相关知识点考前辅导,希望对大家现阶段的备考复习有所帮助,想得到更多导游资格考试相关资料请关注坦途网导游资格考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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