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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全国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巡考规则

2019年08月12日 12:29:41来源: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
导读:每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都是在五月份左右,2020年的初会考试也是如此,既然知道考试时间,考试的政策法规大家也要了解一下哦。

今年的初会考试已经过去,想要明年备考初会的小伙伴,了解考试动态是必须的哦,坦途网初级会计师职称考试频道贴心地为大家整理了行业政策,大家关注之后可以自行查阅。备考是自己独自复习的过程,所以这些政策法规大家一定要熟记,以免影响自己的考试。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巡考规则

第1条 为规范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巡考工作,依据会计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巡考人员,是指受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指派,对考试组织、考场秩序、考风考纪等进行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

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对派出的巡考人员进行培训、管理和监督;巡考人员对派出机构负责,履行考试工作监督检查职责。

第三条 巡考人员应熟悉会计资格考试政策、规定,认真负责,不徇私情,遵守会计资格考试工作相关规定。

第四条 巡考人员在考区、考点、考场巡视时,应当佩戴考试管理机构制发的统一标识。

第五条 巡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本年度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不得参与本年度巡考工作。

第六条 巡考人员的职责如下:

(一)监督检查被巡考地区的考试组织工作,包括考区、考点组织机构的组成和职责分工,考试期间的值班安排,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工作机制等。

(二)监督检查考点(场)布置情况,包括考点(场)设置、考点(场)考试机设备、机位设置、网络环境、电力保障、视频监控设备等。

(三)监督检查考试工作人员培训情况,包括培训时间、内容、形式及效果等。

(四)监督检查考试实施情况,包括防范考试作弊措施,考点(场)秩序,考场考风考纪,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

(五)协助被巡考地区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六)听取考试工作人员及考生对会计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第七条 巡考工作结束后,巡考人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派出机构提交巡考工作有关情况的书面报告。

第八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巡视规则》(会考〔2016〕4号)同时废止。

每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政策可能有变化,这需要大家掌握最新资讯,关注坦途网就不用发愁获取不了考试动态,只要有政策变化,小编都会及时更新,考生可以完全放心,只需要每天浏览页面就能知晓,其他时间大家务必放在备考复习上,争取明年能够一个好的成绩,加油奋斗吧!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坦途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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