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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考试知识点:药品管理法使用范围

2019年07月19日 14:57:05来源:执业药师考试网
导读:执业药师考试的时间离我们越来越近了,复习也迫在眉睫,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这篇执业药师考试知识点,希望能对大家的备考有帮助!

随着时间的一天一天的过去,我们距离考试也越来越近了,相信很多小伙伴都已经进入了最后紧张的复习阶段,小编也为大家整理这篇考试的知识点,在坦途网执业药师考试频道还有很多系列的内容和执业药师考试时间的计时,想要有更多了解的同学,可以去看看哦,现在我们先来看一下这篇内容吧!

药品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法律的适用范围是法律所适用的效力范围。一般来说,包括空间范围、时间范围和对象范围。时间范围,在本法附则第1百零六条中作了规定。因此,本条实际上规定了空间范围和对象范围。

1.空间范围

本条规定的空间范围,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当理解为,我国的边境范围内,而不是有的法律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两者是有区别的,后者比前者的范围宽。比如,1997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这里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是指我国主权所达之地,不仅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对象范围

本条规定的对象是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

药品研制。本法规定的药品研制,主要是各研究机构进行药品科研工作研制出的成果,能否成为本法规定的药品,以及如何报批新药。值得注意的是,研制与科研不同,本法规定的研制只管研究成果能否成为新药,以及怎样成为新药,而不管具体的科研过程。

药品生产。本法规定的药品生产,主要规范了从事药品生产活动的主体应当具备的条件和资格。这是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的一项措施。在本法中,体现为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遵守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必须按照一定标准或者规范进行生产或者炮制等规定。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实质上也是一种生产药品的行为,由于其有一定的特殊性,本法对其有专章规定。

药品经营。本法规定的药品经营,主要是规范了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主体应当具备的条件和资格。对从事药品经营行为进行规范,重点仍是保证人民用药安全和方便群众购药。在本法中,主要体现为药品检查验收制度、完整的购销记录和购销渠道必须合法以及对城乡集市贸易市场销售药品的管理等。

药品使用。本法规定的药品使用,主要规范了医疗机构调配处方、购药、贮存药品等内容。

药品监督管理。本法规定的药品监督管理,主要包括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各项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以及与药品有关的部门对与药品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管理的工作。本法的重点是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它不仅规定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力,还规定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必须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责,以有效进行行政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部内容了,对于知识点的记忆我们要掌握的越扎实越牢固,我们对他们运用才会越熟练,想要考得高分我们必须要熟练掌握每各基础知识,小编会在网站不断的更新更多考试资讯和试题,最后希望大家在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中都能考出自己理想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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