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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支一扶考试申论真题解析3

2017年10月27日 20:33:47来源:三支一扶考试网
导读:三支一扶考试是很多人都很热衷的考试,而且很多人对于申论感觉都是相对比较简单,但是申论是很重要的,得申论者得天下,所以在以后的复习中要不断重视三支一扶申论真题及答案,下面小编就为你推荐2017年三支一扶考试行测真题及答案,为你进行三支一扶考试申论真题解析,让你的考试更加轻松。

>>三支一扶申论真题及答案:山东三支一扶考试申论真题解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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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公务员定期考核结果为()。

A.优秀B.称职C.基本称职D.不称职

2.下列哪些活动形成的关系属于行政法律关系?()

A.公安局给所属干警法律处分

B.税务局干部上街宣传税法

C.财政局取消不合法的收费项目

D.人民法院审查工商局处罚决定

3.我国公务员职务实行()。

A.委任制B.聘任制C.选任制D.挂职锻炼

4.我国现行《宪法》第13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

A.收入B.房屋C.私有财产权D.继承权

5.下列属于非领导职务范围的公务员职务的是()。

A.巡视员B.调研员C.监督员D.主任科员

1【答案】ABCD。解析:《公务员法》第36条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定期考核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2【答案】ACD。解析:行政法律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由行政法规范所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它包括行政管理法律关系、内部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制监督法律关系、行政救济法律关系。A项公安局给所属干警的法律处分是内部行政法律关系;B项税务局干部上街宣传税法并未形成行政法律关系,因其既没有因行使行政职权而与相对人发生行政管理关系,也没有因接受行政法制监督形成行政法制监督关系,更没有形成内部行政关系。C项财政局行使监督检查职权并取消不合法收费项目,属于内部抽象行政法律关系;D项在工商局与行政相对人产生纠纷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介入并审查工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产生行政救济法律关系。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项。

3【答案】AC。解析:《公务员法》第38条规定: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4【答案】CD。解析:根据《宪法》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故本题答案选CD。

5【答案】ABD。解析:根据《公务员法》第17条的规定,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故本题答案选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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