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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二章第5节考点

2018年08月24日 11:31:44来源: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
导读: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进入了备考阶段,由于备考时间较长,因此希望各位考生能够复习的更加全面和细致,小编也会多多分享大家需要的信息,预祝各位考生考出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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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一、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行为的法律责任。

二、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

四、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 《会计法》 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

六、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职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虽然备考的时间较长,小伙伴们很容易陷入考试的疲惫阶段,小编在这里希望各位考生能够学会排遣自己的负面情绪,保持积极的心态应对考试复习。如果还想了解更多初级会计考试证书领取的信息,请登录坦途网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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