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基本原则分享
导读:现在坦途政法干警考试网为大家分享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的基本原则,如果你想要了解一下,现在就可以来本网站进行学习啦。
下文分享的内容主要是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基本原则,如果你想要了解,现在坦途政法干警考试网可以帮助大家解决。
(一)招录有序
试点工作要在组织、编制、财政、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政法部门统一协调下进行。认真落实编制,研究制定招录计划,精心组织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录用,以及学生在校学习、管理、毕业定向上岗等项工作。
(二)公开公正
各有关部门在制定试点工作相关政策时,要坚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平等竞争,确保有利于各部门的相互监督。
(三)统考择优
试点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择优录取。
(四)定向培养
试点班一律采取定向培养方式,报考即定向、定单位,学生毕业一律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到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工作,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
(五)严格管理
各相关部门、政法院校应按照试点工作方案,严格管理,严肃纪律,确保培养学生的政治业务素质。要完善相关制约措施,严格定向培养纪律,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定向单位。
除此之外在政法干警考试网上还有很多你需要在报考前了解的,希望你通过坦途政法干警考试网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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