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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招标师《合同管理》知识点:合同成立意义

2018年07月25日 11:17:57来源:招标师考试网
导读:招标师考试备考正在紧张进行,初次参加考试,相信大家都非常想了解2018年招标师考试教材重点。不要着急,小编这就为大家带来2018年考试知识点梳理,本文为《合同管理》篇,欢迎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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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合同成立是认定合同生效的前提。如果合同不成立,合同的履行、变更、终止、解释等问题也就无从谈起。

②合同成立是区分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根本标志。在合同成立以前,因一方的过失而造成另一方信赖利益受损失的,有过失的一方应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非违约责任。只有在合同成立以后,一方违反义务才应承担违约责任。

③合同成立之后当事人即受合同的约束。《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以上即为坦途网招标师考试频道今天带来的《合同管理》知识点,希望大家充分掌握,奠定考试基础。如想了解更多备考资料、考试试题练习等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招标师通关之路,我们与你携手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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