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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关于办理2016年度《医师资格证》的通知

2017年03月09日 10:26:04来源:执业医师考试网
导读:坦途网编辑整理了【乌鲁木齐关于办理2016年度《医师资格证》的通知】,请各位考生于2017年3月13日—3月17日在指定地点领取证书,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办理2016年度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医师资格证》(国家线)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自治区卫计委的安排,我委将开展2016年度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医师资格证》(国家线)核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乌鲁木齐考点参加2016年度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国家线的考生)

二、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2016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成绩单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成绩单和身份证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个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1(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并粘贴至身份证复印件旁,注意不要全部粘上,粘上一半即可)

三、办理时间:第一批2017313日—317

四、工作要求:

1、各区()卫生局负责通知所属医疗机构考试合格人员办理《医师资格证》,将材料汇总后与汇总表(见附件,填表单位需加盖公章)统一报乌鲁木齐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办理;

2、自治区属、市属、市直管厂矿企业医院和民营医院,由各单位负责将材料汇总后与汇总表(填表单位加盖公章)统一报乌鲁木齐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办理;

3、兵团所属单位(含诊所)全部报所属兵团卫生局办理。

注:上报材料时以考生目前所在单位为准,不用再回原报名单位。

联系人:市卫生局医政医管处 杨君 艾克拜尔

电 话:2351070

乌鲁木齐市卫生计生委

201733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坦途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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