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一级建造师考试知识点:法律法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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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时限(2018年新增)
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1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10日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法院应责令其说明理由
当事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其本事实有关的,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罚款
当事人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2016年真题修改】关于民事诉讼举证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可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
B.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1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0日
C.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延长期限
D.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证据的应用。选项A,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选项B,第1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日;选项D,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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