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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备考考点5

2018年10月22日 14:20:32来源:一级建造师考试网
导读:一级建造师考试虽然已经进入了考试的复习阶段,但是许多小伙伴还没有真正开始考试的复习,小编希望刚刚进入复习阶段,各位考生能够把握复习节奏,避免让自己太轻松或太劳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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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1、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有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2、法人的分类

(1)营利法人;

(2)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法人);

(3)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

3、法人的成立日期

(1)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2)非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3)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构法人资格。

经典例题:

下列错误的说法是( )。

A.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为了完成某项建设工程任务而设立的组织

B.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

C.项目经理部行为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D.项目经理签字的材料款,如不按时支付,材料供应商以项目经理为被告提起诉讼

答案:D

解析:项目经理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整理的全部内容了,对于一级建造师来说,任何科目都需要考生们花费努力去复习和提升,小编希望考生们能够越做越好,争取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如果还想了解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方面的信息,请登录坦途网一级建造师考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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