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标准修订后2017资质申报重点考核项
导读:你想要知道资质标准修订后2017资质申报重点考核的内容是什么吗?这一次坦途网一级建造师考试频道通过分享相应的信息为你解析,让我们一起来了解学习吧。
资质考核指标
1、去年取消了建造师等人员指标考核
2016年10月,住建部下发《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2、强化业绩考核
针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先是大幅度提高一级、二级资质企业的工程业绩要求。以一级资质为例:
修改前:建筑面积 3万 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 2万-3万 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修改后:建筑面积 12万 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 10万 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同时提出,“对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企业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这将使得在资质申请中,业绩造假的情况基本被杜绝。
3、2017年要重点考核“企业信誉”(新增)
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较少涉及对企业信誉的要求,仅在特级资质企业的资信考核中,有 银行授信额度、上缴税额 的要求。
从2017年开始,“企业信誉”将是资质考核的重点之一,或许也是资质标准修订的方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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