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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项目管理》考点提炼:法律体系

2018年05月03日 09:32:05来源:一级建造师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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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体系:宪法(组织法、国籍法、选举法、区域自治法),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筑法),民法商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经济法(标准化法、节约能源法、反垄断法、政府采购法),社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

2.法的形式:宪法—全国人大。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行政法规—国务院。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常委会。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办法、规定。

3.立法法(新变):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规定的包括: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4.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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