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项目管理》考点提炼:法律体系
导读:五一已过去,各位考生的心该收收了。为帮助大家备战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坦途网小编继续带领各位学习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知识点,以便巩固复习。精彩内容如下,立即加入吧。
>>一建考点:一建《项目管理》考点提炼: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法律体系:宪法(组织法、国籍法、选举法、区域自治法),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筑法),民法商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经济法(标准化法、节约能源法、反垄断法、政府采购法),社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
2.法的形式:宪法—全国人大。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行政法规—国务院。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常委会。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办法、规定。
3.立法法(新变):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规定的包括: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4.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更多关于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点的内容,请各位考生登录坦途网一级建造师考试频道,获取最新信息。想要立即获取精选辅导资料吗?那就赶快加入进来,跟着小编一起学习吧!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坦途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 2019一建项目管理科目知识点分享1008-07
- 2019一建项目管理科目知识点分享908-07
- 2019一建项目管理科目知识点分享808-07
- 2019一建项目管理科目知识点分享708-07
一级建造师培训课程免费试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