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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项目管理》考点提炼:信用体系建设

2018年05月02日 09:28:34来源:一级建造师考试网
导读: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进行时,为帮助广大考生巩固知识点,坦途网小编今天特意为大家整理推送一些关于一级建造师考点的内容,大家可以做好相应笔记,争取一举拿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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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 7 日内,不良一般为 6 至 3 年;良好行为记录一般为 3 年。不良行为记录除在当地发布外,还将由建设部统一在全国公布,公布期限与地方确定的公布期限相同。审查整改结果,对整改确有实效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缩短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但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于 3 个月,同时将整改结果列于相应不良行为记录后,供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查询;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信息发布部门可延长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

2.承揽业务不良:(1)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2)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4)不按照与投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5)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3.资质不良

4.过程质量不良

5.工人安全不良

6.拖欠工程款或工资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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