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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项目管理》考点提炼:法律责任

2018年04月23日 10:01:03来源:一级建造师考试网
导读: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进行中,坦途网小编今天为大家整理推送一些关于一级建造师的知识点内容,希望各位考生查看并掌握,考生可以做相应笔记,以便复习。详情内容就在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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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擅自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处罚。

(2)对注册违规的处罚。

1)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警告、1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2)聘用单位提供虚假材料,警告、1 万以上 3 万以下罚款

3)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撤销其注册、3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罚款

4)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注册,责令限期改正

(3)对执业活动违规的处罚。

(4)对未提供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习题】(2016 年真题)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对于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的人员,在()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

A.4

B.3

C.2

D.1

【答案】D

【解析】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 1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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