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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一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复审事项

2016年12月30日 18:29:19来源:坦途资讯站
导读:参加广东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现在赶紧来坦途一级建造师考试网了解一下关于考后资格复审的内容吧,相信对你有很大的帮助。

2016年广东一级建造师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复审,在考试成绩公布后5日,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接收考生材料并复核,具体是什么呢?坦途一级建造师考试网为大家分享。

广东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复核:

考生资格审核全省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考试机构资格复核的程序。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复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5日,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接收考生材料并复核。请报名点选择“广州市”的全科成绩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人员留意广州考试信息网(www.gzexam.com.cn)公布的考后提交复核材料和通知要求,按时提交复核材料(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见附件4)。

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5),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更多的知识点欢迎你后期继续通过坦途一级建造师考试网学习。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坦途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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