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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建筑工程》考点:事故报告

2019年08月28日 09:26:26来源:一级建造师考试网
导读:马上就要开始一建考试了,你们准备好了吗?对于一级建造师知识点分享的积累,你们做得如何?今天小编先来分享一篇《建筑工程管理实务》的考点,收藏吧!

距离2019年一建考试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备考还是相对来说稍微紧张的,很多同学临近考试总会出现备考焦虑,你的备考期是不是也出现了不知如何下手的情况?不要担心,坦途网一级建造师考试频道小编根据具体的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安排了分享。 

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h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h。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d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d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一级建造师知识点分享

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d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d。

事故处理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d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d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问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d。

专项方案及专家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希望上面的分享能帮到大家,其实还是想偷偷的告诉你,这时候跟着名师才是最正确的选择,这样你们才能少走弯路。毕竟他们有着十数年辅导经验,对一级建造师考试研究透彻。话不多说了,你们的备考时间不多了,想要真正拿下考试,还是需要努力努力再努力的。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坦途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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