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三支一扶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每日一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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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某将李某打成重伤,发现李某丧失知觉后,临时起意拿走了李某的钱包,钱包里有3000元现金,王某将其占为己有。关于王某取财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构成侵占罪 B.构成盗窃罪
C.构成抢夺罪 D.构成抢劫罪
2.下列各种情形中无权取得国家赔偿的是()。
A.李某被刑讯逼供造成身体伤害
B.贾某的货船在抗洪抢险中被紧急征用,用作堵住溃堤
C.王某遵纪守法经营公司,但营业执照被工商所吊销
D.钱某未犯罪遭到公安机关逮捕
3.下列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的是()。
A.环境权 B.平等权
C.出版自由权 D.受教育权
4.以()为标准,法的实施分为法的遵守、法的执行、法的适用。
A.法的实施对象 B.法的实施主体
C.法的内容 D.实施法的主体和内容
5.下列不属于公务员处分的是()。
A.降级 B.降职 C.记过 D.警告
1.【答案】B。解析:王某起初只有殴打李某的故意而没有拿赵某钱包的故意,王某将李某打伤使其失去知觉并不是为了取得李某的财物,并不构成抢劫罪,所以D项是错误的。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显然网某拿走钱包的行为不符合抢夺罪的定义,所以C项也是错误的。对于剩余的两个答案A和B,就要区分李某丧失知觉后,钱包归谁占有。王某在李某失去知觉后,临时起意拿走财物的时候,钱包还是由李某占有的,所以应该认定构成盗窃罪。根据刑法理论,在被害人失去知觉或者没有发觉的情形下,以及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之后,临时起意拿走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所以B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2.【答案】B。解析:《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所以A、D项可以获得赔偿,不选。《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所以C项可以获得赔偿,不选。《物权法》第44条规定,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B项属于国家征用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会给与补偿,而不能获得赔偿。故本题答案为B。
3.【答案】A。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第二章“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中对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作了详尽的规定。第33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4.【答案】D。解析:以实施法律的主体和法的内容为标准,法律实施的方式可以分为三种:法律的遵守、法律的执行和法律的适用。故本题答案选D。
5.【答案】B。解析: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故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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