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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级经济法基础考点详解4

2019年05月24日 10:28:21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导读:在你们的经济师备考中,有没有遇到过难关呢?对于这门考试的基础知识又了解多少呢?今天坦途网小编为帮助大家更好的备考,特意整理了这篇经济师考试知识点。

准备参加19年经济师考试的考试生们赶紧看过来啦,这是一篇中级经济师的经济基础科目知识点分享,希望你们能够喜欢这篇资讯。如果还不过瘾,可以来坦途网经济师考试频道找小编,让小编助你一臂之力!

经济师考试知识点

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第三章 其他主体法律制度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二、普通合伙企业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

1.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指由各合伙人通过协商,共同决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协议生效后,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缴纳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

(1)申请人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文件。

(2)企业登记机关核发营业执照。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

今天的分享先到这里,这只是经济基础科目里的其中一点知识点,单靠这篇资讯备考是远远不够的,备考是个需要坚持的过程,想要获得理想成绩,就一定能吃得苦中苦。如果你们这次考试没有拿到令自己满意的成绩,还想了解下次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也可以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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