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级经济法基础考点详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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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级经济法考点:合伙企业财产
第三章 其他主体法律制度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二、普通合伙企业
(三)合伙企业财产
1.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
合伙企业财产由以下三部分构成:
(1)合伙人的出资
(2)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
(3)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2.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
合伙企业的财产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两方面的特征。所谓独立性,是指合伙企业的财产独立于合伙人;完整性,是指合伙企业的财产作为一个完整的统一体而存在。
3.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是指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向他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行为。
(四)合伙事务执行
今天的分享先到这里,这只是经济基础科目里的其中一点知识点,单靠这篇资讯备考是远远不够的,备考是个需要坚持的过程,想要获得理想成绩,就一定能吃得苦中苦。如果你们这次考试没有拿到令自己满意的成绩,还想了解下次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也可以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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