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安排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鄂护考办发[2016]5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111号)精神,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护考”)考务管理工作即将启动,为做好我省的报名等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方式
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将于2017年5月6~8日举行,我省全部实行人机对话考试,每半天为一个轮次,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个轮次,参加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各轮次的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报名管理
(一)报名范围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申请报名参加考试。全省考生报名均由报考单位集体报名,原则上各考点和报名点不接受个人直接报名。
(二)报名时间
考生经过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等程序,最终报考资格经考区审核通过方为报名成功,各阶段时间如下:
1、网上预报名:2016年12月15日~2017年1月5日;
2、单位审核:2016年12月16日~2017年1月5日;
3、报名点、考点现场确认:2016年12月16日~2017年1月6日。
4、考点资格审查:2017年1月7日—1月20日。
5、考区资格审查:2017年1月21日—2月18日。
(三)报名费用
根据我省有关规定,报考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费收费标准为61元/科、122元/人。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
卫、网上预报名:申请参加湖北省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网上预报名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和湖北卫生人才网,两网均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打印《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手写验证码,完成网上预报名。
2、单位审核:考生在1月5日前,须将有关证书原件及《申请表》送至所在的报考单位,进行审核。考生信息(含人事关系)的真实性由考生个人和报考单位负责,提供虚假信息者,考前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考后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并视情节轻重对个人和单位进行全省通报进或进一步处罚。
(1)报名时取得毕业证考生的审核:单位须登陆湖北卫生人才网单位端口,审核本单位考生上传的毕业证书扫描件。
①公立医疗机构考生的审核: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核,并在考生《申请表》上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②私立医疗机构及社会人员的审核:个体诊所、民营医院、医药公司等医疗机构,及未就业的社会人员报名,由托管其档案的人事代理机构(各级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审核,
并在考生《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考生工作单位名称栏填写人事代理机构名称。
③人事档案托管在学校人员的审核:毕业两年内仍未就业、档案由毕业学校继续托管的人员,由毕业学校的学生档案保管部门进行审核报名,并在考生《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考生工作单位名称栏填写“术术学校学生档案管理科(处、部).
(2)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即2017年应届毕业生)考生的审核:由所在学校毕办或学生科(处)负责审核,在考生《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同时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本校考生花名册(含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籍编号、入学年月、学制、毕业学历、学号等信息),花名册留存考点备查。6月份应届生毕业证书制出后,学校将考生的毕业证书扫描成图片格式(以身份证号+姓名命名),并对未取得毕业证的
考生作出书面情况说明,一并打包发送给考点。
3、报名确认:报名点、考点承担考生报名确认工作,报名点的设立由考点确定。报名点、考点收到所辖单位上报的考生《申请表》后,首先登陆湖北卫生人才网进行审核,再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
报名确认,并在考生《申请表》的背面打印报名《确认表》。最终所有经盖章审核的考生《申请表》和《确认表》由考点留存,作为纸质档案备查。
4、资格审查:考点负责本地区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初审在报名点、考点报名确认时进行。1月20日前,考点需在湖北卫生人才网和中国卫生人才网上对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市查,最终提交的两个网上考点审核通过人员要保持一致。
5、报名信息修改:考点登录考务管理系统登记考生基本信息修改的截止时间为2月18日。
三、考场编排
2月19日—3月8日,考点编排并提交本考点考场、试室、考生座位等信息,考区于3月9日—10日进行审核。
四、准考证和签到表打印
自4月12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6日。对于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使用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考点于4月25日起,可登录考务管理系统下载并打印用于监考的《考生签到表》。
五、机考物品交接、保管
考区于考前一周之内组织发放机考专用物品,考点工作人员与考区工作人员一起,以密封袋为单位对考试专用物品数量逐一核对,并严格履行交接程序,具体交接时间另行通知。考试专用物品交接完成后,须立即存放至保密室内保管。各考点要认真落实保密措施,保证2名以上值班人员24小时
值守,确保考试专用物品安全。
六、考试实施筹备
(一)考试实施前,考点须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应急预案。考点应积极取得当地供电、交通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为机考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二)考点须对主考、监考和巡考人员进行考试相关规定、工作程序等内容的培训,尤其要针对机考流程和相关要求做好培训。
(三)考试实施前,考点工作人员须通过考务管理系统打印《试室编排表》、《座位安排表》、《座位贴》,并张贴在醒目位置,用于标识考试考场、试室及座位。
七、考试实施
(一)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考务规则履行主考、监考、巡考等工作职责,维护考场秩序,切实加强对考生的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管理,提高对高科技作弊的防范意识。
(二)考点应按照下发的机考工作流程,督促机考机构做好系统的安装、测试,考试当天监督做好试卷信息的导入和安排每轮次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八、机考物品的回收与系统卸载
(一)考试结束后,考点按照要求将考生的答题信息备份光盘、试卷信息光盘和备用光盘、USBKEY及装订成册的《试室情况记录单》等机考物品按照考场顺序封装,并填写《机考物品回收清单(考点)》,于考后48小时内,派专人专车送至考区。
(二)考试结束经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确认上传数据完整无误后,各考点务必24小时内在考区巡考人员监督下删除数据和卸载机考系统。
九、评分及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本考试由国家考办实行集中统一评分。
(二)为确保读卡评分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考点须在5月26日前将考生数据修正信息报考区汇总、上报。
(三)各考点应在5月9日~26日间,将本考点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录入考务管理系统,并同时将违纪违规人员处理意见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考区,须确保系统录入与上报文件中的违纪违规人员信息一致。
十、成绩发布及成绩合格证明下发
(一)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合格线划定后,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以考区为单位寄送成绩合格证明,具体寄送时间另行通知,各考点在收到成绩合格证明后应尽快发放至考生手中。
十一、保密要求
各考点应根据有关保密要求,严格落实保密措施,加强涉密人员管理和教育,强化安全保密流程控制,重点做好考试专用物品的运送、保管、下发、回收等环节的管理。
十二、其他
(一)为确保机考工作顺利进行,将在3-4月期间开展全省系统管理员培训考核以及模拟练习等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相关考务工作模式与去年保持一致。
(三)考务工作中所涉及的相关材料,考点须在规定时间内由专人登陆考务管理系统,在文件下载专区进行下载。务请各考点严格按照《湖北考区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附件3)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密措施,严肃考风考纪,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考试作弊行为入刑定罪等内容的宣传,以人为本做好考生服务工作,尤其要通过各种渠道让考生了解考试方式的变化,熟悉机考系统,积极做好应急预案,确保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坦途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