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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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宪法日”的考点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因此将12月4日定位中国的“宪法日”。
2.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日上午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3.今年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这也是中共十九大后首个国家宪法日。今年国家宪法日的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从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中国各地全面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4.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代表们认为,这体现了党对人民权利的高度重视。《宪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5.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6.1954年宪法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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