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2017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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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工作要求,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学生享受到优质的高等教育资源,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2017年我校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拟预留计划不少于100人(本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以上,具体计划数将根据考生申报情况确定),全部为理工类计划。在新疆为理工类汉语言计划。
招生专业为电子信息类(通信与控制)、计算机类、交通运输类、土木类、机械类、电气类、理科试验班类。各专业招生计划一般不超过25人。
二、报名要求
考生应为来自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志存高远,自强不息,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以有关省(区、市)公布为准。
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主要科目(仅指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科目)成绩有三分之二及以上等级为A,或高中阶段学习成绩达到所在中学理工类学生的前10%。
浙江考生除上述所有要求外,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须为物理或化学。
三、报名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7年4月30日前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根据报名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每名考生至少填报3 个专业志愿。
我校不接受书面材料申请,考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所有申请材料必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并务必保证清晰可辨。
上传的报名材料有:
(1)个人自荐信:内容包括申请理由、理想和信念、价值观、性格特点、兴趣特长、成长经历、学习能力及学业表现,以及今后的人生规划、进入大学后的努力方向等,字数要求1000字左右,个人自荐信以Word文档格式上传,如自荐信为手写材料,则扫描或拍照后以JPG或JPEG格式上传;
(2)北京交通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该表在报名系统中生成,含中学成绩信息,须经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中学成绩信息要求填写完整,除高中阶段成绩外,还须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及模拟考试成绩;
(3)北京交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申请(中学填写部分):下载附件1文档,打印后由中学填写,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后,由考生以JPG或JPEG格式上传;
(4)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5)户籍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的资料,如:户籍卡或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所在页、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页)等;
(6)高中阶段其他证明个人优势的材料:如获奖证书、综合素质评价表等。
上传的报名材料除个人自荐信外,其他所有材料应将原件扫描或拍照后以JPG或JPEG格式上传。
四、选拔程序
(一)审核
我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考生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应我校报名要求审核材料中所体现的基本情况以及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学业成绩及表现、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能力素质、参加课外实践活动等方面情况,对考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做出综合评价。审核过程中优先考虑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及工作地在实施区域内城镇以外的考生,城乡区域划分标准参考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有关标准。审核结果于2017年5月底前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
(二)认定
考生无需来校参加考核。我校根据考生综合评价成绩以及生源地省级招生机构的审核结果,结合考生报名情况,按照招生计划数的4-6倍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及专业,每个考生最多认定2个专业。考生可于6月22日后在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中查询认定结果。
优惠标准:
1、山西、黑龙江、江西、湖北、四川五省试点根据认定情况确定分省预留计划,预留计划与认定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录取时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以下同)由高到低录取,直至完成预留计划。若此时仍有投档成绩在我校普通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等特殊类型)统招模拟投档测算线下30分及以内的认定考生报考我校时,我校将增加计划录取。
2、对浙江考生,考生投档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30分及以上即可录取到认定专业。
3、对其他省区(不含山西、黑龙江、江西、湖北、四川、浙江)考生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普通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等特殊类型)统招模拟投档测算线下40分及以内(其中江苏为20分及以内,且选考科目等级为AB+)即可录取到认定专业。
模拟投档测算线由当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以上各类优惠标准均要求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为当地划定的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
五、录取办法
获得高校专项计划认定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并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高考志愿。我校要求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填报我校认定专业,填报非认定专业志愿无效。
录取时我校将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以及填报的认定专业及优惠标准,按照我校招生章程有关规定及预留计划情况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对投档成绩在当地普通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等特殊类型)统招模拟投档测算线下(浙江为相应专业分数线)20分及以内(江苏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在测算线下10分及以内)的考生,我校将满足其填报第一专业志愿(仅限认定专业)。
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他未尽事宜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和我校招生章程为准。
六、监督机制与违规处理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由纪委书记、纪委监察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全程监督招生工作,接受考生申诉邮箱:jwss@bjtu.edu.cn。
学校在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和阳光高考信息发布平台上及时公开学校招生简章、报考条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考核程序、考核评价规则、合格考生名单、录取优惠政策、录取结果、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违规处理结果、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等信息。
学校加强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评人员的选拔和管理。与考评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取消考评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考生所在中学应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按我校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并在本校进行公示。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是我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和高考相同的严肃性。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在高校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对违规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条)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对于负有责任的有关中学,将责成相关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对中学有关负责人予以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在有关高校或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10-51688441
传真:010-51688421
招生资讯网:http://zsw.bjtu.edu.cn/
八、本简章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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