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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二级建造师考试试题《法律法规》

2019年05月09日 16:07:44来源:二级建造师考试网
导读:报考二建的考生看过来!考试距离我们越来越近,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为了帮助大家在最后阶段冲刺,坦途网准备了二级建造师考试试题《法律法规》进行分享。

以下是坦途网二级建造师考试频道所分享,希望这些试题及答案够给正在备考的考生带来帮助,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有付出就会有回报,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一定可以战胜它!赶快拿起手中的战笔,和坦途网一起来练习吧!

1.【单选】 关于合同解除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承包人没有完工,发包人可以解除

B.承包人将承包的工程转包,发包人可以解除

C.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可以解除

D.承包人已经完工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发包人可以解除

2.【单选】下列建设工程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

A.施工企业超越资质等级订立的合同

B.发包人胁迫施工企业订立的合同

C.供应商欺诈施工单位订立的采购合同

D.施工企业与发包人订立的重大误解合同

3.【单选】关于垫资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垫资行为

B.垫资的法律性质是工程欠款

C.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未作约定的,法院不予支持利息

D.当事人未约定垫资,人民法院按照民间借贷纠纷处理

1.【答案】B

【解析】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2.【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的考点是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合同法》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②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3.【答案】C

【解析】ABD错误。垫资并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垫资也并不是工程欠款,只有在未约定垫资时,当事人主张垫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按照工程欠款处理,而非民间借贷处理。

C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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