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章节知识文章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更多

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考点4

2019年04月09日 14:09:28来源:二级建造师考试网
导读:小编今天来送福利!准备了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送给正在备考的考生。希望可以通过小编的分享,考生可以在短时间内进行高效复习,避免盲目学习。争取一次通过考试!

>>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考点4

>>二级建造师双证课程

债的基本法律关系

【考点精讲】

一、建设工程债的产生

1.合同之债,是债发生最主要、最普遍的依据。

2.侵权之债:侵权,是指公民或法人没有法律依据而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的行为。侵权行为一经发生,即在侵权行为人和被侵权人之间形成债的关系。

《侵权责任法》规定:

(1)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承担责任;

(2)建筑物、构筑物自因倒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若有其他责任单位,可以追偿;若因其他责任人原因倒塌,责任人承担责任;

(3)高空抛物,可能加害人承担补偿责任。

3.无因管理

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

4.不当得利

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得利者应当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

二、建设工程债主要包括施工合同债、买卖合同债和侵权之债。

想要更多二级建造师考试考点的考生,多多关注小编的分享,一定要抓重点复习,在短时间内进行提升。这样才能轻松迎接考试,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更多考试信息尽在坦途网二级建造师考试频道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坦途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二级建造师培训课程免费试听

预约免费体验课

教育顾问会第一时间安排您的体验课!

课程预约立即提交
最新文章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