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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吉林二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审核及有关规定

2018年04月12日 10:36:27来源:二级建造师考试网
导读:今天坦途网二级建造师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推送一篇关于二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审核和有关规定的内容,请各位考生注意相关考试动态,以便有效规划复习时间和安排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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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018年吉林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可知,2018年吉林二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审核及有关规定如下:

1、预合格人员按规定要求和时限进行网上提交材料,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的要求,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全部考试科目成绩,不予核发证书。

2、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考试资格,在准考证打印环节核实的,取消报考资格,不得参加考试。在考后网上审核环节核实的,取消考试成绩,不予核发证书。在证书发放环节核实的,取消考试成绩,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有关情况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考试相关费用一律不退。

3、单位法人或授权的人事部门负责人要严格审查本单位考生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资格等有关信息,确认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后,再在有关证明材料上签名、加盖法人章和公章,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考生所在单位对考生资格审查不严,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单位相关责任。

4、伪造单位印章、法人章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上就是2018年二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审核的内容了,考生如果有更多想要了解的话,不妨登录坦途网二级建造师考试频道获取更多信息。期待你的加入!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坦途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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