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山二级建造师考后复核时间8月14日至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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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考生:
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已公布,现将有关交表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分数线: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划定。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地点和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
网上报名时选择“中山市”的考生,请于2017年8月14日至1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局窗口送交资料。咨询电话:0760- 89817153。
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专业考后复核人员名单(见附件1),请自行下载核查。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执行。
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即报考级别为考3科)、免考部分科目(即报考级别为考2科或考1科)和增报专业3个类别。
(一)考全科(考3科)报考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免考部分科目(考2科或考1科)报考条件
1.考2科(免一科)报考条件。对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考1科(免二科)报考条件。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1)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和年限的界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51号)执行(见附件2)。
四、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见附件3)。
3.工作简历表一份(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见附件4)。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5),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所在单位已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6.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符合“增报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
五、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1.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专业考后复核人员名单
2.《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51号)
3.考生报考承诺书
4.工作简历表
5.代办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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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坦途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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