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地方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执法常识
导读:今天,坦途网小编整理了2019年公共基础知识点的复习,希望可以帮助考生快速掌握考试基础知识,并做好巩固。赶紧拿起自己的小本子记起来吧,会对你们的成绩有帮助的!
>>地方公务员知识点:2019地方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执法常识 现场勘验、检查结束后现场分析的内容
现场勘验、检查结束后,勘验、检查人员应当进行现场分析。
现场分析的内容包括:
(一)侵害目标和损失;
(二)作案地点、场所;
(三)开始作案的时间和作案所需要的时间;
(四)作案人出入现场的位置、侵入方式和行走路线;
(五)作案人数;
(六)作案方式、手段和特点;
(七)作案工具;
(八)作案人在现场的活动过程;
(九)作案人的个人特征和作案条件;
(十)有无伪装或者其他反常现象;
(十一)作案动机和目的;
(十二)案件性质;
(十三)是否系列犯罪;
(十四)侦查方向和范围;
(十五)其他需要分析解决的问题。
公共基础的考题日趋多样化和灵活性,考生们还是要及时关注考试热点,并夯实基础知识点。只有你们的地基打好了,才能在地方公务员考试成绩上获得土匪猛进的改善。赶紧关注坦途网地方公务员考试频道吧,我们会为你们的备考之路增添可能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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