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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刑法之危害行为

2017年04月05日 16:11:00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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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是省公务员考试不可缺少的一科考试,经过紧张备考之后,很多考生都站在地方公务员考试的起跑线上。但很多考生对于公共基础知识很迷茫,不知从何着手复习。坦途网地方公务员考试频道提供2017公共基础知识辅导,供考生参考。

2017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刑法之危害行为

危害行为是指表现人的犯罪心理态度,为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1.必须是对我国社会主义社会有危害性的,为刑法所禁止的行为。犯罪构成中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不仅必须具备犯罪的一般特征,而且必须具备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具体表现形式,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或者不具有具体表现形式的行为,都不是危害社会的行为。

2.必须是表现人的犯罪心理态度的行为。有的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某种危害结果,但不是在自己的心理支配下进行的,就只能属于无意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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