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指南考试大纲文章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更多

2018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纲8

2018年04月10日 10:22:10来源: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
导读: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还有一个月就要开考了,大家一定在努力的复习中吧,本次的考试大纲已经发行了,小编特将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教材大纲目录进行整理,给大家的复习提供一些实质性的帮助吧。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第二章第5节)

>>初级会计职称特色课程

第五节 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一、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行为的法律责任。

二、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

四、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 《会计法》 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

六、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职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更多关于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的内容请持续关注坦途网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希望大家都能在5月份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中取得一个好成绩,年轻就是你努力拼搏的理由。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坦途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初级会计职称培训课程免费试听

预约免费体验课

教育顾问会第一时间安排您的体验课!

课程预约立即提交
最新文章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