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模拟试题文章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更多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合伙企业法

2018年06月08日 17:24:52来源: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网
导读:全力备考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有坦途教育网的小编与你一起,为你提供更多的复习资料。今日份的学习资料是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帮助你更好的掌握经济法的知识,开始做题吧!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模拟: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合伙企业法

>>中级会计课程辅导班

单选题

赵、钱、孙设立某普通合伙企业,委托赵某担任合伙企业事务管理人,依据《合伙企业法》,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合伙人出资的评估作价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B、赵某应当定期报告经营状况,钱、孙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C、合伙协议对合伙企业有关房屋装修事项未约定时,实行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D、如果合伙企业注销,钱、孙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不再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的权利义务、出资和决议。选项A:劳务出资可以协商确定价值,其他出资可以协商确定价值或评估作价。选项B:执行人应向其他非执行合伙人报告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选项C:除合伙协议另有规定,房屋装修事项须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选项D: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小编温馨提醒大家,想发现更多关于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复习资料,更多精彩内容就在坦途网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欢迎大家点击浏览!相信大家在小编的帮助下,一定能够学到更多的知识!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坦途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中级会计职称培训课程免费试听

预约免费体验课

教育顾问会第一时间安排您的体验课!

课程预约立即提交
最新文章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