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上市公司收购
导读:在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阶段,大家都在踏实认真的复习着。所以今天小编给大家准备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的练习题,在这个时刻,练习题就是炎炎夏日的一股凉风~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模拟题: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上市公司收购
多选题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程序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9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B、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以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但可以卖出被收购公司股票
C、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D、收购要约期限届满15日之前,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收购的相关规定。选项A:期限为30-60天,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B: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股票,因此选项B错误。选项D: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因此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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