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师

心理咨询师考试指南考试事项文章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更多

重庆2017年5月心理咨询师考试综合评审程序及要求

2017年06月01日 11:04:39来源:心理咨询师考试网
导读: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7〕1号)精神,现将重庆市综合评审具体工作安排如下,下面跟着坦途网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心理咨询师考试事项:重庆20175月心理咨询师考试综合评审程序及要求

20175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重庆考区综合评审程序及要求

1.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监督与管理。

2.答辩由评审组组长主持,每个评审组至少由3名成员组成,组长宣布答辩开始。

3.答辩人作简短的自我介绍,汇报论文的主要内容和需要说明的问题,限时3分钟。

4.评审组成员每人提1-2个问题,答辩人进行口头答辩,整个答辩过程限时10分钟。

5.答辩成绩由论文内容与论文答辩两部分构成,各占综合评审总成绩的50%。此两项成绩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如其中任何一项成绩<60分均不计入综合评审的总成绩。

6.企业培训师二级采用抽试题签的方式进行考试答题,评审组根据评分要求对考生的回答进行评分,评定成绩≥60分为合格。

质量监督电话:023-67621815023-67622382023-67622610

以上就是小编准备的重庆心理咨询师考试综合评审,请考生时刻关注坦途网心理咨询师考试频道,第一时间了解考试最新资讯。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坦途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心理咨询师培训课程免费试听

预约免费体验课

教育顾问会第一时间安排您的体验课!

课程预约立即提交
最新文章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