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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西南宁卫生资格考试证书办理通知

2017年02月14日 14:12:17来源:卫生资格考试网
导读:坦途网编辑整理了【2016年广西南宁卫生资格考试证书办理通知】,请各位广西南宁卫生职称考生及时领取自己的合格证书。

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6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桂人社函〔2016661号)和《关于公布2016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西考区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桂人社函〔2016662号)有关精神,现就办理2016年度卫生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及地点

(一)办理时间:2017213-430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办理地点: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南宁市新华路5号卫生大厦7楼)。

二、个人办理所需材料

(一)《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贴照片;

(二)2寸蓝底证件照片1张(办证用,要求与《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所贴照片相同);

(三)准考证原件或成绩单;

(四)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三、单位统一办理所需材料

(一)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二)委托函;

(三)《办理卫生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名册表》纸质版一份;

(四)《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贴照片;

(五)2寸蓝底证件照片1张(办证用,要求与《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所贴照片相同)。

四、其他事项

为方便快捷地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请考试合格人员自行从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nnws.gov.cn)上下载《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进行填写(此表将存入档案,不能涂改)。

未尽事宜,请咨询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联系人:唐老师,咨询电话:0771-2611625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坦途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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