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学文章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更多

司法考试宪法知识点:人民民主专政性质

2019年07月04日 10:40:21来源:司法考试网
导读:距离司法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了,不知道大家都准备到什么阶段了呢?小编为大家整理这篇司法考试知识点,快来看看吧!

正在备考司法考试的同学应该都知道它的难度,所以我们更应该抓紧时间好好复习了,小编为大家准备了这篇司法考试知识点,在坦途网司法考试频道还有很多相关的考试资讯和司法考试模拟题,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篇知识点吧!

根据现行宪法序言的规定,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性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既然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的性质是一样的,那么,现行宪法为什么用人民民主专政代替无产阶级专政?其意义主要表现在:

1.人民民主专政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同中国社会的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它比无产阶级专政的提法更符合我国革命和政权建设的历史和现实状况。中国的革命和政权建设经过了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两个时期:从革命时期的红色政权建设到毛泽东发表《论人民民主专政》,从《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到现行宪法重新确立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经过了半个多世纪的摸索和总结。

2.人民民主专政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无产阶级专政这一概念不能准确、恰当地涵盖人民民主专政对无产阶级专政发展的一些新内涵。例如,人民民主专政无论是表现为新民主主义共和国,还是社会主义共和国,都有包含几个阶级联合专政的含义,在政治上表现为以统一战线形式存在的广泛的政治基础。因此,人民民主专政比无产阶级专政的提法更具中国特色,人民民主专政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方面。

3.同无产阶级专政的提法相比,人民民主专政比较直观地反映了我国政权对人民民主、对敌人专政的两个方面。虽然无产阶级专政的概念中包含了民主和专政两方面的部分内容,但在形式层面上只有专政的表述,没有提及民主,因而没有直接将民主和专政两层含义表达出来。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受“左”的思想的干扰,人们对政权、专政等概念存有一些歪曲和片面的理解,很容易导致对无产阶级专政产生误解。因此,用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能更加准确地反映我国政权的性质和职能。

这篇文章的内容到这里就结束了,在考试之前比较好的复习方式就是把试题和知识点结合起来,相信经过这样二者结合的练习,大家的成绩一定会有提升的,小编做为大家坚强的后盾,会一直不断为大家准备更多的考试相关内容,希望在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中大家都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坦途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司法考试培训课程免费试听
 
北京上海天津更多

预约免费体验课

教育顾问会第一时间安排您的体验课!

课程预约立即提交
最新文章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资料领取